公 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提交所需申请材料,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主管部门。原安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交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于其他情况的,由退役士兵个人将所需材料提交给原安置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收齐后交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所需材料如下: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5.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设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792-3680015。
都昌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推进小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