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中心城区2019年落户实施细则已出台
新的人口落户政策有什么亮点?为迁移落户提供了哪些便捷服务?今天,小编为您梳理…
市中心城区实现所有人群“零门槛”落户
①迁移人员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
②大中院校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
③迁移人员可申请将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将户口随同迁入。
加大落户地址可选择范围
所有人员根据落户地址的不同情形,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①落户在自有房屋的,提交本人房屋所有权相关凭证材料。
②落户在亲属(不限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的,提供户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同意落户声明。
③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在职证明。
④落户在社区集体户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凭证及所有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⑤落户在人事代理机构的,提供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
为迁移落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①各派出所开辟绿色通道,受理审核落户业务,材料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办结。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书面委托家庭户户主、直系亲属或单位集体户口专办员代办。
②派出所户籍窗口一律提供延时服务,业务不办完,民警不休息,群众未离开,窗口不下班。
有关工作要求
①申请人应当场签署《户籍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书》,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②公安机关应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查验申请人的户籍信息、迁移证件及相关信息,为便于快捷办理落户,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认证材料。
③除以上规定申请材料外,公安机关不得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材料,不得增设额外的条件和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延误当事人办理落户。
④公安机关要加强窗口民警及社区民警的业务培训,准确把握和执行政策。各级户政窗口应通过微信、微博、互联网、派出所警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宣传人才新政,公布投诉渠道。实现落户“最多跑一次”,甚至不跑腿。
来源:九江公安
责任编辑:蔡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