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裘莎莎、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周珺报道:近日,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98元。2023年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65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294元。
参保人员2023年度实际缴费年限本人缴费工资指数,按当年职工本人月缴费基数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98元的比值据实计算。
2023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各档次的月缴费金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