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2018年5月1日,县政府决定对滨水西区部分路段实行了交通管制,具体为:矶山大道、西河大道、育才路、小南门路、云住路、印山路、陶母路等路段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禁止驾校教练汽车练习驾驶,并在道下路、矶山大道阳光海岸路段、印山路自来水厂(南山坝自来水厂)路段设置了限高杆进行管制。
从2020年3月1日起,印山路自来水厂路段的限高杆改为双向电子设备抓拍,禁止载货汽车、驾校教练汽车通行。道下路、矶山大道阳光海岸路段两处限高杆仍按原规定执行。
对上述违反禁令的车辆将处以二百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特此通告
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