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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落实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

2022-02-09 15:12  阅读:6487 

中新网2月9日电 据“北京发布”官方微信消息,日前,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落实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鼓励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至6岁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

方案明确,要不断完善支持政策。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完善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增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开展学前教育相关专业人才中职、高职、本科衔接贯通培养。符合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技术人才可参加职称评审。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支持力度。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鼓励银行机构为托育服务提供金融支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托育相关保险产品。落实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

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放大作用,积极参与国家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加大普惠托育机构财政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提供一批普惠性托位。各区结合实际按照目标要求逐年落实托位建设任务。“十四五”时期,各区均设立不少于一个综合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承担辖区托育机构及家庭养育指导等服务。鼓励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至6岁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将托育服务设施纳入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打造“一刻钟”托育服务圈。支持和规范家庭托育点的建设和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大型园区为员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利用存量的国有企业房屋土地和疏解腾退用地用于建设托育服务设施。鼓励各级文明单位在促进普惠托育服务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开展线上线下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依托社区儿童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基层工作阵地,开展育儿指导、亲子课堂、家长沙龙、临时托管等服务,探索实施灵活多样的照护服务。支持“互联网+托育”发展,开展在线父母课堂、育儿资讯等服务,帮助婴幼儿家庭提高照护能力。

要加强综合监管,各类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化支撑,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评估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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