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从严从快审理一起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刑事案件,在提前介入的基础上,仅用两天时间即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批准逮捕。
经查,2020年2月4日下午,中馆镇派出所接到举报有人利用自动麻将机从事赌博违法活动后,派出所民警身穿警服、开警车前往举报地点。在该地点查处赌博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上前阻拦,民警劝说防疫期间更不能赌博,张某某不但不听劝告,还上前与民警发生撕扯,阻碍派出所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并用手将民警口罩打落脸部抓伤,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
该案为都昌县首例涉及疫情刑事案件,案件发生后,都昌县检察院迅速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从收集现场群众证言、调取执法录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证据,确保了案件证据体系的完整。2月12日,都昌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都昌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都昌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启动快速审查批捕程序,办案人员加班加点,仅用两天时间就完成了核实案件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审阅卷宗、制作法律文书等审查批捕工作。
承办检察官经依法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明知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人员不能聚集,不能打牌赌博,仍容留他人在家中打牌,从事赌博非法活动。并以暴力手段阻碍民警执法,抓伤民警,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都昌县检察院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不断强化检察职能履行,依法办理疫情防控案件,坚决从快、从重保质保量依法打击此类犯罪,及时有效地打击了疫情防控期间严重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