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 6 号
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输入,当前,我市水上管控还存在隐患,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疏堵结合”原则,全面加强临江堤坝、码头、锚地、渡口和野渡点的巡查管控,做好船舶备案管理,织密防控网,坚决从严打击船舶非法运输和载客,切实阻断疫情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此令由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牵头,市相关单位和沿江属地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市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代章)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