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扩散!
江西停止公众聚集性活动!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2020年1月24日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从1月25日(正月初一)晚上18时起,停止公众聚集性活动,关闭影院、剧场、卡拉OK厅、图书馆、酒吧、网吧等公共场所。实行交通检疫,民航、铁路、交通运输部门在机场、码头、火车站、省际长途汽车客运站设立联合检疫站,每个市、县至少要设置一个集中观察留置所,对所有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发热病人、医学观察病人分别实施集中隔离观察。严格对密切接触者、外来人员(尤其是湖北、武汉等疫区来赣人员)的排查登记管理措施,安排专人进行网格化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对城乡社区、农村地区的排查和防控力度。要严格农贸市场监管 ,落实 “一日一清洗、一周一大扫除”,严禁野生动物售卖、运输。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清理重点部位、重点地带、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清除病媒孳生地。
如出现聚集性疫情、本地病例、经评估存在较大扩散风险的,应立即对疫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实行隔离封锁,在出入口等设立检验站,对外来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检测。
此令由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防控应急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省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在跨省界各通道全面设卡!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2020年1月24日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从1月25日(正月初一)晚上18时起,在我省跨省界各通道(尤其是赣鄂省界所有路口)全面设卡,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对过往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对发热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并医学观察14天。交通管制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此令由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管委会、县(市、区)防控应急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省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0年1月25日
全面排查湖北等疫区入赣人员!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2020年1月24日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落实省外返乡人员属地网格化管理,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负总责,基层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全面排查湖北省等疫区入赣人员,做好登记造册、跟踪随访、健康监测,要求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漏人。排查出的发热病例集中隔离观察,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立即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湖北省等疫区入赣人员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遵守隔离管护要求,自觉留地观察。
此令由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管委会、县(市、区)防控应急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省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强化追责问责。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鼓励人民群众提供知道的近期来自湖北武汉地区返赣人员的有关情况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的落实,进一步提升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机制的效率,指挥部要求各市、县(市、区)设立热线电话,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为疫情防控工作提岀好的意见建议;同时,鼓励人民群众提供知道的近期从省外来赣、返赣人员,尤其是来自湖北武汉地区返赣人员的有关情况。
此令由各设区市、县(市、区)、赣江新区防控应急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省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省疫情防控热线电话:0791-12320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万众一心,
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
江西加油!
中国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