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沈国斌 刘满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近日,县社保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有条不紊地开展调资工作,确保7月底将增加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
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中,对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文件有关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时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2.8%增加。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部分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8年12月31日前,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
【县社保局经办大厅主任 秦小明】这个调整工作按照省里的部署,我们局里已经从3号开会,4号就开始全部进入了前期的准备工作,10号就开始准备调整,大概调整以后可能在月底之前一定会发到每个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