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到
出租屋建筑基本消防安全条件不具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出租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规范、消防宣传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
通知要求
凡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者充电的,依法清理。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避免类似火灾事故发生。
重点看这里
以下这些房子的主人注意!
你的房很有可能要被查封了!
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将被清理
居住人数超过10人的出租屋凡是安全疏散不达标的,依法临时查封;
凡是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依法督促整改;
凡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者充电的,依法清理。
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避免类似火灾事故发生。
平时把电动车
停在楼栋里或放家里
乱搭电线充电的南昌人
就要注意了!
千万别再这么干!
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
电动车着火,火焰燃烧速度快
火焰温度高、产生毒气可致死
大部分电动车起火的原因
都是违规在楼道里、房间里充电
所以!
这一次“零容忍”!!!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依法从严处罚,督促整改!
其实
杜绝电动车进楼入户!
国家早就出手了!
▼
2017年年底
公安部曾紧急下发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全国多地已下大力气解决
电动车“进楼入户”的问题!
……
江西各地
在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上
也纷纷行动!
也就是说
一旦引起火灾
那就只有一个字
罚!
处罚
1、违反《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具备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条件的管理单位或者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或者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违反《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入刑!重罚!
1.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2.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3.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
依法予以处罚;
4.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牢记四个不要
电动车在日常充电时
要严格遵循以下要求
☟☟☟
不要停放在楼道充电!!!
不要停放在安全出口处!!!
不要私拉电线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