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府办字〔2019〕 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都昌县2019-2020年度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计划及专项行动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都昌县2019-2020年度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计划及专项行动整治方案
都昌县是鄱阳湖越冬候鸟分布最重要、最敏感的区位之一,做好我县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事关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战略部署和省委书记刘奇关于“要像保护家人一样保护候鸟,要像查命案一样严查破坏候鸟行为”的重要指示,切实保障我县湖区湿地资源和越冬候鸟安全,根据赣鄱联保委字〔2019〕7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保护、系统治理”生态安全观,以11月12日省联保委在南昌召开的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为指引,深入推进“生态都昌·绿色家园”创建工作,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都昌贡献。
二、总体目标
全面发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步步推进,使沿湖乡镇、有关部门、民间保护组织、广大湖区群众坚持责任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安全导向,共识共为形成合力,涉湖职能管理部门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巡查管护、监测调查、集中整治等工作,坚决实现“三无一杜绝”总体目标:即湖中无天网、无毒饵;路上无越冬候鸟携带和运输;餐馆酒店和市场无越冬候鸟藏匿、经营和交易;杜绝严重破坏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工作计划
(一)2019年10月份召开全县林业重点工作会议,对我县鄱阳湖区湿地候鸟保护进行总体部署,与沿湖乡镇签订湿地候鸟保护工作责任书。
(二)2019年11月份召开全县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学习11月12日在南昌召开的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落实保护措施。
(三)2019年12月份,县政府派出督查组对沿湖乡镇进行检查,查看县政府与沿湖乡镇签订的2019-2020年度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落实情况、全县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推进会议贯彻执行情况及湿地候鸟保护工作实况,对责任未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列出问题清单责令整改到位。
(四)2019年11月份至2020年4月份,林业职能管理相关部门利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湿地日、爱鸟周等活动时机,深入乡镇、学校、农村、社区、水域宣传鄱阳湖湿地候鸟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度。
(五)2019年11月份至2019年6月份组织沿湖乡镇、涉湖职能管理部门、民间保护团体、生态保护志愿者以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和湿地候鸟保护为主题开展“鄱湖利剑2019”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深入湖区腹地全面排查以“天网”、投毒、鸟铳等为手段和工具猎杀候鸟的行为,认真清查车站码头、农贸市场、餐馆酒店候鸟运输、交易、食用等情况,严肃查办非法围湖围堰、破坏侵占湿地、乱建码头、非法捕捞、贩运螺蚌、非法破坏候鸟栖息地和自然保护地等各种行为,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湖区安宁和谐稳定。
(六)2020年2月份对全县沿湖乡镇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进行目标考评,对先进乡镇在全县经济工作会或全县农村工作会上予以表彰,对落后乡镇通报批评。
(七)2020年4月份对2019-2020年度全县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进行总结,并按省联保委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八)候鸟越冬期间,认真完成省联保委和省市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并积极配合、协助相关主流媒体搞好采访报道。
四、专项行动整治方案
(一)工作重点。
1、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猎杀、收购、携带、运输、藏匿、出售、食用越冬候鸟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2、坚决打击破坏越冬候鸟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行为,主要包括非法围湖围堰、违规栽树种植、随意开建码头、乱堆乱放砂石、侵占破坏湿地等行为;
3、深入鄱阳湖腹地全面清除天网、粘网、迷魂阵、定置网、毒饵、电捕鱼等危害候鸟安全的隐患;
4、全面清查餐馆、酒店、集贸市场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杜绝野生动物及产品的非法销售;
5、坚决打击在鄱阳湖区非法捕捞、贩运河蚌、贝类、螺类等破坏候鸟栖息地和栖息环境的行为;
6、严密监控湖泊承包者、湖区放牧者以及经常在湖区活动人群的行为;
7、加强对湖区各“卫星湖”(即主湖体周围各大小湖泊)承包经营人的经营行为监管;
8、引导民间组织、环保人士参与保护工作,发挥其积极作用;
9、加强信息沟通,对接好媒体和环保组织(人士),做好宣传工作。
(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30日)
县乡村层层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签订工作责任状、保护责任书,制定乡规民约,并深入湖区一线,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支持今冬明春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平台,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张贴通告、标语和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掌握问题线索,为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全面整治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6月20日)
第一阶段:保护越冬候鸟专项整治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20日)。相关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集中相关力量,在湖区开展破案攻坚战、清理攻坚战等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对破坏湿地候鸟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要发现一起、侦破一起,从严从快依法查处。对湖区宾馆、酒店、菜市场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等重点部位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不出现违法违规经营候鸟的现象,在湖区隘道设卡堵查,严防运输和携带候鸟,同时野生动物和越冬候鸟保护部门及民间保护、救护组织对食物短缺和生病受伤鸟类要及时进行人工补食与收容救护。
第二阶段:保护候鸟栖息地和湿地环境专项整治阶段(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6月20日)。全面整治非法围堰(围湖种植、围湖养殖等)、违规栽树和非法捕螺等灭绝性、掠夺性捕捞、贩运螺蛳等底栖软体动物以及侵占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等各种破坏行为。
3、总结巩固阶段(2020年6月2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梳理经验,发掘典型,分析问题,研究策略。在此基础上,总体评价各乡镇和涉湖管理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情况,积极探索下一年度改进工作短板的思路、举措、机制,将有关材料报至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加强领导。鄱阳湖是中国最大的淡水湖,是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的重要区域。我县鄱阳湖区湿地资源尤为丰富,越冬候鸟分布点多、面广、情况复杂,相关乡镇、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计划及专项行动整治方案,细化措施推进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强全县专项行动的指挥、协调,成立全县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胡雄民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曹达贵为常务副组长,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江晓波、县林业局总支委员、主任科员聂增湖、县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李跃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县财政局、县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鄱阳湖保护区都昌监测站分管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野保站站长袁明明担任。县政府牵头抽调有关人员成立督导组,深入湖区各地开展督导督查工作。
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有关乡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加大保护力度,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凡因工作不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越冬候鸟和湿地资源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问责。
县林业部门要主动承担起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任务,认真组织森林公安、候鸟保护、野保等相关部门,协调属地政府加强巡查排查,全面清理“天网”、严防投毒和其它人为破坏湿地和自然保护地、干扰越冬候鸟栖息、觅食、迁飞等问题发生。
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湖区,加强对渔村、渔民的宣传引导,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全力清除迷魂阵、定置网等危害候鸟的网具,加强对渔网经营销售的管理。
县委政法部门要整合力量,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和森林公安及水上公安民警在交通或水上要道设卡检查,严肃查处破坏湿地候鸟资源案件,发现案件线索积极协调县法院、县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工作,确保案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县市监部门要广泛收集信息,加强对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的管理,经常性清理整治,净化市场环境,打击非法交易、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县委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把握舆论导向,挖掘典型事迹,坚持正面报道,充分发挥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正能量作用。
县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3、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沿湖乡镇要全面开展“拉网地毯式”排查,将破坏越冬候鸟和湿地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区域摸排清楚,将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加工、藏匿、食用候鸟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对象和场所调查清楚,将涉嫌非法捕猎、运输、携带候鸟的重点人员调查清楚,做到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有的放矢。
4、疾厉整治,从严震慑。坚持“打、防、管、建”多管齐下,把严打与整治、严打与防范、严打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始终保持高压管控态势,适时开展执法整治专项行动,以震慑推进稳定,以打击确保平安。采取专门保护队伍与群防群治队伍相结合的模式,有效防范破坏越冬候鸟和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对发生危害越冬候鸟和湿地资源违法犯罪重大案件的乡镇政府追责问责,责令限期整改,对保护越冬候鸟资源和湿地环境成效明显的地方政府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5、收集资料,及时上报。相关乡镇、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和资料的收集、保管、存档、报送,保证信息联络渠道畅通,及时报送成果资料。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都昌县林业局二楼
联系电话:0792-5238350
信息收集人:袁明明
电子邮箱:dcybz5238350@163.com <mailto:Lycaodashang@163.com>或5237661dch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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