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工业园区企业安全意识,规范园区企业租赁行为,10月23日上午,都昌县应急管理局在县服装鞋帽协会会议室召开县工业园区出租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园区有租赁行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浙江宁波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灾事故、广西玉林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较大爆炸事故;通过6个相关例子以案释法,解释了出租企业应当承担哪些安全职责,如何履行好出租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澄清了一些出租企业负责人在租赁方面的错误意识。
会议要求,为规范园区企业租赁行为,租赁企业务必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查漏补缺,确保与当前租赁企业签订好安全生产协议;二是开展自查,切实履行出租方安全生产统一、协调职责;三是加强源头管控,既要及时将租赁信息反馈到上级主管部门,又要对进驻的租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把好关。(都昌县应急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