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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2020-05-28 14:46  阅读:7570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和文明交通意识,5月27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积极组织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记者看到,执法交警正在查处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并对加装遮阳伞、遮雨棚、挡风被的摩托车、电动车,一律当场强制拆除,同时向驾驶人讲解非法加装遮阳伞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增强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督促他们摒弃交通陋习。

此次活动,旨在宣传“一盔一带”在交通安全中的重要性,倡议广大骑行人员养成骑行戴头盔、开车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形成文明出行、安全交通的社会风气。

劝导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然后对小型汽车驾驶员没有系安全带的行为进行劝导。希望大家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头盔。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城中队民警 张助财

重要通告:

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对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通告

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要求和我县实际,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驾驶人接打电话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具体如下:

一、时间:自即日起交警路面执法查处,自2020年8月1日起交通监控抓拍;

二、抓拍范围:都蔡公路、袁多公路、东连接线、都中公路、景湖公路;

三、处罚:处20-200元罚款,驾驶证记0-2分;

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等。

为了你的交通出行安全和家庭幸福,请戴好安全头盔、驾车系好安全带、驾车不接打电话,拒绝盲驾。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5月25日

什么是“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公安部在全国开展的一项安全守护行动。

2020年4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全国各地开展。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活动背景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大幅降低,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文明交通顺口溜:

交通安全很重要,交通规则要记牢。

从小习惯要养好,不在路上疯打闹。

行走应走人行道,没有行道往右靠。

天桥地道横行道,横穿马路离不了。

一慢二看三通过,莫与车辆去抢道。

骑车戴好安全帽,不能心急闯红灯。

乘车系好安全带,遵守秩序要排队。

手头不能伸窗外,扶紧把手莫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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