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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精准推进新冠肺炎常态化 防控20条措施

2020-05-20 14:40  阅读:671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国务院、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文件精神,精准推进本县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都昌县精准推进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20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都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都昌县精准推进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20条措施

当前,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国内本土聚集性疫情不断偶发,“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的防控压力持续存在,全县上下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慎终如始、毫不松懈地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守住“不出现本土病例、不发生本土扩散”的防控底线。为有效巩固我县持续向好的疫情防控态势,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推进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落地见效,特制定以下防控措施:

一、强化重点人群管控,严防疫情输入

1、落实境外入县人员闭环管理。境外返县人员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居委会、工作(接待)单位进行报备,接受报备村居委会及单位要第一时间进行信息反馈,及时掌控境外入县人员从“境外—国门—家门”的旅居信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无缝对接和全链条管理;入境人员要在第一入境点所在地落实14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到达本县后,由所在乡镇、村居委会、村卫生室和工作(接待)单位对其进行信息登记、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实施14天的后续跟踪管理;同时,入境返县人员要自觉做好自我居家隔离,要与家人保持足够的社交距离;公安部门要加强境外来(返)县人员信息的监测管控,严防境外人员通过非法渠道入县,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对未在第一入境点进行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私自入县境外人员,要迅速落实14天自费集中隔离、核酸血清检测等管控措施,对隐瞒入境行程、恶意逃避管控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涉外疫情防控组;责任单位:县外事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2、强化国内重点地区入县人员管控。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重点地区来县返县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目的地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进行报告,相关单位和村居委会要落实信息逐级上报机制,及时掌握重点地区来(返)县人员信息;对从国内重点地区入县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接受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和两次核酸检测(自费),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解除隔离,并落实14天内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不得组织、参加聚餐、聚会等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国内重点地区来县人员的人文关怀,坚决避免“地域身份”歧视。(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3、加强省外非重点地区来县人员管理。从省外非重点地区返县人员和到省外出差、旅居超过7天的返县人员,要及时向村居委会、工作单位履行报备手续,并做好个人防护,自费进行核酸检测和自我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解除隔离,14天内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不得组织、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并接受健康监测管控服务。(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4、加强新四类人员健康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县疾控中心、相关乡镇卫生院组织对辖区新冠肺炎的出院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县人员进行一次随访管理,了解新四类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并对接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乡镇卫生院)

二、强化重点领域防控,严防疫情扩散

5、严格校园防控。进一步细化完善学校疫情防控管理机制,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校园各重要时段、各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要强化校园防控日常监管,做好学校师生员工中的重点人群摸排检测工作,实行“测温+健康绿码”入校管理,严格落实入学入托的晨午检和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经常性演练,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要强化校园疫情防控监督指导,不定期组织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学校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指导。(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学工作组;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学校、各医疗卫生单位)

6、严格医疗机构防控。加强各医疗机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管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落实就诊患者测温、扫码、查轨迹等防控排查措施,第一时间对疑似病例采取留观处置,切实发挥好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疫情防控的“前哨”作用;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规范落实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工作,做好环境通风,实施分区管理,严格住院病人探视和陪护管理,防止交叉感染,探索建立“无陪护病房”。严禁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共用区城、共用通道,坚决杜绝交叉感染。加强流感、结核病、麻疹、腮腺炎和霍乱、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防控,避免发生其它传染病疫情叠加风险。(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单位)

7、严格特殊机构防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的风险防范,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扩散。严格落实人员出入管理,对新接收人员要开展风险评估,落实核酸检测,外来人员非必须不得进入特殊场所,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全面实施体温监测、定期排查筛查管控措施,确保特殊场所公共安全。(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人民医院)

8、严格社区村组防控。 所有社区、小区、村组继续保留流动性管控措施,落实“九江赣通码”扫码出入管控机制,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积极号召、主动引导各村小组成员、楼栋长、社区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社区村组网格化管理作用,推进社区村组常态化防控。(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严格复工企业防控。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防控方案预案,明确疫情应急处置措施与流程,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日常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实行戴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一米线交流”等措施,做好办公场所、公共区域、职工宿合、食堂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洁等工作,落实疫情防护物资储备,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开展防护知识培训,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实施分区作业、分散就餐,减少人员聚集。设立隔离观察区域,一旦员工出现发热症状应立即报告并隔离,规范送医。(牵头单位:县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工业园管委会、蔡岭工业园管委会、苏山石材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企业单位)

10、严格机关事业单位防控。对进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严格落实“九江赣通码”扫码管控措施,实施健康码“红黄绿”三色分类管理。严格落实疫情期间出差管理规定,按照“非必须、不出差”原则,尽量减少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出差,确需出行的,应履行报备制度,同时,要注意个人安全防护,返县后接受健康监测管理。(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责任单位:县信息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事业单位)

11、严格公共场所防控。按照行业管理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车站、公园景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文化娱乐、网吧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督促指导其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分流、体温监测、扫码登记等防控措施,杜绝人员滞留、避免人员聚集,严防疫情扩散。(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卫监局)

三、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反弹

12、落实“四早”抓防控。规范发热病人的处置流程,尽可能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医疗卫生单位)

13、落实责任抓防控。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树立底线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一岗双责”。为进一步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乡镇、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会均要明确一名副职以上人员专职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14、落实值守抓防控。各乡镇、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机制,做到电话有人接,工作不断档,始终保持应急值守备战状态,一以贯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15、落实检测抓防控。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境外入县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入县人员核酸检查工作,做到“应检必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对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省外非重点地区返县人员,以及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重点人群落实“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实现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及有检测需求的人群做到核酸检测全覆盖。(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16、落实监测预警抓防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流感样病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呼吸综合症候群监测管理,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县疾控中心要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分析研判、风险评估,确保“四大监测”系统高效运行,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的甄别和预警,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报告意识。(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单位)

17、落实排查抓防控。各乡镇、村居委会、行政企业事业单位、住宿服务机构要加强从外地入县返县人员的排查,切做好外地入县返县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及核酸检测证明、旅居行程轨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筛查排查,严防疫情输入。(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排查工作组;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18、落实信息互认抓防控。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一码通行,按时将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责任单位:县信息办、县卫健委、县公安局)

19、落实宣传抓防控。县委宣传部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工作措施,指导督促县广播电视台、都昌融媒体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工作,传播疫情防护健康知识,营造疫情防控工作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公益宣传制度,着力开展健康防病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教育引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主动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新闻宣传组;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20、落实督查抓防控。各乡镇、各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对所辖村居会、单位、行业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及时查找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突出问题要做到即查即改。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进一步完善巡查检查制度,强化疫情防控日常督导,定期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督查。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倒查机制,对渎职失责行为,严肃追究单位和领导责任。(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监督组;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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