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余齐民 杨禹)9月18日下午,我县森林公安将两对灰胸竹鸡,放归大自然。
放飞现场,随着“噗嗤”一声,两对灰胸竹鸡从民警手中振翅滑翔,迅速隐入密林,回归大自然。
森林公安局民警介绍,在拱辰市场例行巡查时,发现一农妇手中的笼子内疑似装有野生动物,随即带回县森林公安局询问。同时,邀请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对截获的鸟类进行识别,确定该动物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灰胸竹鸡。在固定相关证据后,民警将灰胸竹鸡在南山脚下放归大自然。
县森林公安局治安队队长 谭耀星说:“野生动物都是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一律不准猎捕、收购、出售,否则就触犯了法律。我们森林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