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为全面规范艺考校外培训秩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开展艺考校外培训治理专项行动。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治理的艺考校外培训机构为:面向高中阶段学生,针对音乐类、表(导)演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书法类、戏曲类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高校校考考试科目开展相关专业能力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23年12月为自查整改阶段,2024年1月为检查指导阶段,2024年2月为抽查验收阶段。省“双减”办将会同相关部门按20%的比例对全省各地艺考校外培训机构和各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抽查验收。专项行动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设立专项举报窗口,各地畅通本地举报渠道,将对举报线索逐一核实处理,坚决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全媒体记者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