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国县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耕地保护优先、耕地数量和质量并重,着力构建数量、质量、生态、环境、空间的耕地综合保护体系,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实现了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的目标。
压实责任严格守护耕地红线
耕地保护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关乎国家粮食安全。近年来,兴国县将耕地保护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并明确乡镇长为耕地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三级网络式管理机制,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村委会与村小组、农户负责落实监护责任,保障耕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该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执法监察体系,充分发挥信息协管员作用,做到“四个第一”:第一时间接到举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制止违法行为,第一时间立案查处。此外,兴国县加强部门联动,县发改委、财政局、农粮局、水利局、水保局等职能部门在土地开发、水利设施、现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给予项目和资金倾斜,全面提升耕地管理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措施坚决保护基本农田
为管住、建好、守牢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县政府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投入大量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夯实基本农田的补划基础;探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管护、改良和建设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补贴,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目前,全县投入资金建立了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牌2块、乡级基本农田保护牌25块、村级基本农田保护牌304块,做到了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宣传发动认识到位
利用村组干部会强化耕地保护教育,“6·25”土地日、“国土宣传月”和“12·4”法制日联合开展街头宣传……一直以来,兴国县将耕地保护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走进机关、学校、基层开展专题学习、法治讲座等形式,以及通过张贴标语、广播、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等途径,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县上下逐步形成了加大土地用途管制力度、打好耕地保护“总体战”的共识。
严格管控保护到位
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兴国县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对选址不符合规划的、补充耕地未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建设项目不予报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保障建设项目用地依法依规实施。
今年以来,该县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指导项目依法依规用地。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发挥土地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项目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用地政策,以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耕地补充未落实的,一律不予通过项目预审。
坚持复垦开发占补平衡到位
兴国县始终将加大补充耕地力度、提高耕地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开展提质改造补充耕地工作,引进省内土地开发龙头国企投资合作,下发专项工作方案,充分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灾毁园地,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旱改水”等工作,保证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和质量不降低,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控制在省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内,从源头上保护了耕地。同时,凡经批准的建设占用耕地的项目,一律实行先补后占或按规定的标准足额缴纳了耕地开垦费,严格执行补充耕地与建设用地项目逐一挂钩制度,确保实现占补平衡目标。
如今,兴国县通过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宣传发动、严格管控和坚持复垦等多种方式保护耕地,在全县上下形成了保护耕地共识和合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县将继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力争耕地数量和质量持续增加,实现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长期稳定目标,为县域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