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5月10日电(记者时雨)近年来,江西省多次遭遇较为严重的洪涝、风雹灾害,致使部分民房倒塌或损坏。10日,记者从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江西省在因灾倒房重建、因灾损房维修等方面给出了明确的标准。
据悉,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赣财建〔2020〕9号)规定,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可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
根据江西省救灾工作实际情况,因灾倒房重建按照每户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实施救助,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其他困难户等按照每户不低于2.5万元的标准给予重点救助;因灾损房维修按照每户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据介绍,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财政厅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文件结合江西省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灾情稳定后,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力量深入灾害发生现场,全面逐户排查受灾人员倒塌、损坏住房情况。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工作流程确定救助对象,并按照重建户、修缮户建立分户台账,详细记录受灾人员家庭基本信息和住房倒损情况。强化与财政、住建、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协同,督促农房保险承保机构加快理赔进度,提升受灾群众恢复重建能力,确保按时完成全部重建及维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