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晚上21点,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办案人员接到申请执行人江某提供被执行人高某行踪的电话后,一刻不耽搁,立即赶赴被执行人高某所在社区,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高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江某诉至都昌法院,法院判决高某归还江某欠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高某未按期履行义务,江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立即向被执行人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要求其限期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在将其名下存款进行扣划后,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与申请执行人江某约谈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时隔三年,当申请执行人江某发现被执行人高某的行踪后,立刻通知执行办案人员。执行办案人员闻线索而动,一刻不耽搁,立即赶赴被执行人高某所在社区,将被执行人高某拘传到法院。
最终,在该院执行办案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至此,这起历时三年多的老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 石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