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发〔2019〕3号)、《关于扩大省属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范围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5号)和《关于加强省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1号)精神,为做好报考九江地区省属公费师范生就业所在地选择及协议签订工作,加强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省属公费师范生协同培养及管理工作,促进省属师范大学、岗位需求地教育部门与公费师范生的有效衔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本办法实施对象为2024年经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高考录取的,选择九江地区就业的,按照《江西省省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接受江西省师范生公费教育的省属公费师范生。
二、选择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科培养需求的原则。
3.坚持考生自主选岗的原则。
4.坚持分数优先的原则。
三、具体流程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九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费师范生就业所在地选择的时间、地点、岗位、原则等信息。
(二)时间及地点
1.就业所在地选择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8:00开始签到,9:00正式开始选岗。
2.就业所在地选择地点:九江市同文中学。
为尽快完成就业所在地选择工作,将在3个场地同时进行就业所在地选择,具体如下:
①录取到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4个专业的公费师范生,均在九江市同文中学同文讲坛(实验楼二楼)会议室(78人)参加就业所在地选择;
②录取到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3个专业的公费师范生,均在九江市同文中学同文报告厅(实验楼一楼)会议室(78人)参加就业所在地选择;
③录取到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首选科目:历史)、英语(首选科目:物理)、地理科学(首选科目:历史)、地理科学(首选科目:物理)、音乐、体育教育、美术学、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首选科目:物理)12个专业的公费师范生,均在九江市同文中学图书馆(三楼)会议室(79人)参加就业所在地选择。
(三)需要携带的材料
已录取公费师范生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
(四)就业所在地选择的程序
1.核验参加就业所在地选择的公费师范生信息;
2.分录取的专业计划点名;
3.公布九江地区分专业分县区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
4.教育局工作人员向考生解读就业地选择工作方案;
5.组织公费师范生分专业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就业所在地。
6.公费师范生当场选择就业所在地,并签字确认。
(五)签订协议书
1.市教育局将签字确认后的结果汇总并分县区反馈到各县(市、区)教育局。
2.由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已选本县的公费师范生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已选择市直学校岗位的由市教育局通知已选的公费师范生与市教育局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按照入学当年签订的协议到对应的县(市、区)公办中小学校任教,履约任教期限为6年。
3.所有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签订完后,由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注意事项
1.选择签约地当天,公费师范生本人须到场参加;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出席选岗签约的,出具有关书面说明,授权委托人持委托书及其他必须材料(如省属公费师范生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等)参加。截止签约日未满18周岁的考生,需1名监护人陪同,监护人同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监护证明等)。所有考生只能由1名监护人陪同。
2.省属公费师范生本人(或委托人)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指定材料参加就业所在地选择;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就业所在地选择的,按照最后选剩下的就业所在地安排。
3.每人选择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时未选的,则推移到该培养学科最后一位选择,同时按顺序安排后面人员选择。
4.省属公费师范生选岗迟到的,则安排在本培养学科岗位选岗超时人员之后选择。
5.《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已由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三所省属公费师范大学邮寄到九江市教育局,各位考生不需要自行携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6.选岗过程接受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五、其他
本工作方案由九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江市教育局
2024年8月14日
责编:石小玲
审核:陈典洪
终审:付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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