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困境大学新生圆梦大学、蝶变启航,用实际行动致敬江西“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二十周年、再添薪火,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携手知名企业共同开展“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10名即将踏进大学校门的我县困境新生解决思想之惑、学习之忧、生活之困,引导、帮助、服务其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都昌籍2023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一本、二本家境困难的高中毕业生,录取省属高校的学生优先(民办高校、预科、预升本大学生及国家定向、军校、师范等各类免费大学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且符合以下其中之一。
①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②城市或农村低保家庭。
③民政出具证明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城市低保边缘家庭。
④困境家庭残疾学生。
⑤父母二级残疾以上的困境家庭。
⑥因遭受突发情况(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年支出超过15万元)导致出现明显经济困难的家庭。
以上均未申请政府及其他渠道资助。
二、申请材料
(1)《2023年江西“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
(2)高考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网上下载打印录取通知书)。
(3)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4)学生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5)符合前文六项标准其中之一,村(社区)或民政局(所)出具的相关困境证明,特殊困难家庭和遭受突发情况及重大疾病家庭需要提交相关材料佐证。
所有材料一式三份,申请材料要求填写工整规范,内容准确无遗漏。
三、资助标准
一次性资助5000元/人。
四、上报时间
以上所有材料经本人确认汇总后,于8月10日下午6:00前将符合条件的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上交至团县委办公室(都昌县东风大道县委大院老档案馆二楼团委办公室)。
五、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受助条件、愿意履行义务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并填写《申请表》,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银行卡等复印件、民政部门或街道(乡镇)或社区(村委会)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
(2)组织审核。由团县委邀请捐赠企业都昌经销商、青年志愿者等对提出申请资助的对象进行入户走访后,进行集体评议并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
(3)媒体公示。由团县委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线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报送资料。公示无异议后,团县委将《申请表》和《2023年江西“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受助学生汇总表》的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省青基会。
(5)举行资助仪式。
六、有关要求
(1)对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请真实填写资料表,真实提供证明材料,如实反映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并进行通报;同时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个人,将通报到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
(2)团县委会认真组织材料申报,并安排专人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并审核把关,对材料不齐全、影响审核工作的,不予受理。
(3)不重复资助。为帮助更广泛的贫困学生,对享受了其他资助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行动资助范围。
联系电话:0792-5235075
附件1:《2023年江西“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
责编:石小玲
审核:陈典洪
审签:付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