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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全社会征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原创 2024-08-23 11:33  阅读:1744 

尊敬的市民朋友及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有效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或改装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向社会广泛征集全市范围内相关问题线索,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 生产、销售无国家强制性认证(3C认证)或者冒用认证证书标志的电动自行车。

2. 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擅自增大电动自行车外观尺寸、增加电池容量、解限速提高最高时速等,导致车辆超出国家标准要求。

3. 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包括使用安装不合格(以旧充新、以次充好)的车架、电池、充电器等相关配件。

4. 经营者未按要求明码标价,实施价格欺诈。

5.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拒绝履行“三包”责任等。

6. 违反广告法规定,虚假宣传电动自行车性能和规格。

7.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

二、举报方式

市民及各相关单位如发现上述或其他电动自行车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1. 电话举报:直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或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92-52231765。

2. 网络举报:将举报材料及相关证据资料电子版投递至电子邮箱735840713@qq.com。

3. 信件举报:将书面材料邮寄至都昌县东风大道313号,邮编:332600,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股负责人(收)。

4. 现场举报:直接前往都昌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办公地点进行举报。

三、注意事项

1. 举报时,请尽量提供翔实的信息,包括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及涉及单位或个人的相关信息。

2. 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我们承诺对所有举报信息保密处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期限与效力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我们诚挚邀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

责编:余鑫

审核:陈典洪

终审:付文龙

监制:朱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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