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指示精神,落实好市、县政府关于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市场消费、扩大有效需求,推动全县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积极主动作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全县拟投入40万元开展“乐购都昌˙暖心冬季”2022惠聚都昌消费促进季活动。公告如下:
一、活动形式
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登录农行掌银APP,微信扫活动二维码进入消费券活动页面,或者直接登录农行掌银APP,到“生活”-“本地优惠”-“江西地方政府消费券”-“暖心隆冬˙享购都昌”,进入活动界面领取消费券;客户领取优惠券后,到指定商户消费,告知商户使用消费券支付,并出示消费券二维码支付。
二、消费券领用细则
(一)消费券发放对象:都昌县居民(包括在都昌生活、工作、学习、旅游的外来人员)
(二)发放安排及票券有效期:
消费券分两批发放,
第一批次发放时间:2022年12月23日9:30至2023年1月12日24:00,消费券有效期自领取之日起至2023年1月12日24:00;
第二批次发放时间:2023年2月1日9:30至2023年2月19日24:00,消费券有效期自领取之日起至2023年2月19日24:00。
(三)费用总额:
餐饮消费券券发放40万元。
(四)消费券设置:
(1)消费券面额:餐饮消费券分满600减200、满300减100和满150减50三种面值。
活动期间消费者限领一张消费券。
(2)使用规则:单笔订单仅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最终核销面额以商户提供发票或对应销售记录为准。消费券不累加、不找零、不兑换现金、不得进行充值,消费券兼容商家其它优惠活动。
(3)核销商户:入统餐饮企业、县餐饮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五)消费券领取方式:
(六)农行掌银APP操作流程:
本次电子消费券使用规则将通过“九江都昌发布”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请及时关注。
三、活动合作商户
(一)商户报名资格
选取都昌范围内入统餐饮企业、县餐饮行业协会理事单位。报名必要条件(所有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商户不在失信企业名单内;
2、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地及经营地址必须为都昌县范围内;
3、商户开立了对应的对公账户;
(二)报名准备资料:
门店名称、门店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法人身份证正面、反面、营业执照原件、对公账户印鉴卡或开户证明(或银行电子回单)、门头照片1张、经营场所照片1张、法人银行卡预留手机号。
扫描下列二维码
可填写报名资料
责编:朱阿雄
审核:陈典洪
审签:付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