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市级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位推动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推动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根据《九江市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等文件要求,市河长办牵头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并经市级总河湖长会议审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第一等次:永修县、瑞昌市、庐山市、湖口县、武宁县、濂溪区。
第二等次:浔阳区、修水县、都昌县、彭泽县、德安县、柴桑区、共青城市。
2024年是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重要一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要求,以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为主线,以深化专项整治为抓手,全力打造河湖长制升级版,为九江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更加坚实的水生态保障。
2024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责编:余鑫
审核:陈典洪
终审:付文龙
监制:朱景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