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云南省商务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晓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晓华党性不纯、立场不坚,掩盖问题、避重就轻,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与涉案人员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亲”“清”不分,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密切并利用影响力为亲属谋利;道德失守,罔顾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王晓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晓华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